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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媒解读电子劳动合同应用与推广,法大大受邀出席

点击次数:2020-04-13 13:52:32【打印】【关闭】

2020年4月8日,由国家人社部中国劳动保障报社、中国劳动学会、中国社会保险学会联合指导,《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理事会主办的主题在线直播活动“地坛之声”&m

2020年4月8日,由国家人社部中国劳动保障报社、中国劳动学会、中国社会保险学会联合指导,《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理事会主办的主题在线直播活动“地坛之声”——在线共商会之电子劳动合同应用与推广特辑成功举办。活动邀请了来自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海尔集团、海信集团、金蝶中国等机构、企业的嘉宾出席,法大大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法务官梅臻律师同时受邀。

“地坛之声”——在线共商会是《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理事会为深入贯彻中央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人社部党组有关要求,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充分利用国家级媒体平台,为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献计献策,助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专题策划的在线直播活动。

为全面高效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全国就业形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大力支持企业利用网络进行无接触招聘,并下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人社厅函〔2020〕33号),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符合劳动合同法和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的电子劳动合同。这一举措不仅可以促进构建复工复产和谐稳定劳动关系,而且能够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仲裁院:电子劳动合同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审查重点在于协商一致及存证效力

山东省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刘大雄表示,电子劳动合同的出现,顺应了这个时代的发展需要,同时也是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降低管理成本、实现数字化转型升级的助推器,其无需面签的特点,有利于提高劳动合同签署效率,大幅降低了企业的人力、物力、财力成本,可以说是用工服务的一种流程再造,有助于促进社会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他介绍,从仲裁院的角度来看,电子劳动合同的生成、传递、储存,是否满足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是否能够确保电子劳动合同的完整、准确、不被篡改,是裁审过程中关注的重点。

上海市杨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宋靖对此做出了补充,她认为,对于涉及电子劳动合同的案件,仲裁院的关注重点有二:协商一致及存证效力。“人社部出台的函,它是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要协商一致才可以订立电子劳动合同。”“如果在‘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环节中,能够实现电子证据的‘公证关联’,那么就会降低庭审过程中对电子劳动合同存证效力的审查难度。”

从后续的嘉宾分享和实践情况来看,这也成为了企业在选择电子合同供应商时的重要参考因素。

实践典范:青岛市人社局与海尔集团共同打造“海企通”

4月2日,青岛市人社局与海尔集团签订“海企通”战略协议。“海企通”是基于政企互联模式创新,以用户体验为切入,以区块链为纽带的人力资源行业诚信生态云平台。将为打造数字化政府和数字化经济做出人社的样板,架起政府、企业、员工链接的桥梁,为用户提供最佳人力资源服务体验。

 


海尔集团青岛海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冷合礼在分享中表示,“海企通”平台首创政企互联、智慧赋能模式,根治了企业与人社等部门之间数据不畅、信息重复录入等痛点,解决了多次跑腿、用工风险和重复操作等问题。为解决特殊形势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模式迭代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

“通过线下转线上、纸质转电子、等待转实时等,实现员工零跑腿、零等待和零证明,有效解决了疫情期间企业的用工问题。同时,平台运用区块链技术,实现了企业和员工的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

冷合礼介绍,在海尔1年的试点时间里,“海企通”已经为海尔1000+小微公司提供了服务,电子劳动合同签署50+万份。实现了1个人力人员由对应350个人,提升到对应1000个人的服务当量;签订合同从30分钟缩减到2分钟,办理人力业务从跑多次到24小时实时线上办理,不仅节省了大量的人工成本,更为用户营造了最佳的服务体验。

而“海企通”平台是基于区块链的联盟生态平台,不仅其他企业可以享受海企通的平台服务,而且可以成为生态中的一员。

如何选择电子合同供应商:“互联网+公证”趋势凸显,具备“公证力”的平台更具先发优势

根据HR Daily Advisor研究显示,超过25%的人力资源管理者日常会花费25%-50%的时间在合同/文件的流程管理上。传统纸质合同成本高、效率低、管理难,电子合同模式是大势所趋,此次人社部对电子劳动合同的正面发声,更多是推广和普及的作用。

 

事实上,早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发文前,携程、搜狗、海底捞、完美、天虹集团、丽珠医药、利丰、帆软软件、森马、斐乐、银鹭、太平鸟等均已在HR场景启用法大大签署相关人事协议。

法大大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法务官梅臻表示,作为定位“法律科技”的电子合同平台,法大大在创业伊始,合同的效力及举证就是团队始终在关注的问题,从最初的业内率先推出“出证报告”,到如今与时俱进的“实槌”可信电子证据平台,法大大一直以“合规性”“严谨性”“举证便利性”为核心设计产品,目前,法大大电子合同的证据效力已获得国内近70家法院认可(裁判文书网公开资料),其中不乏电子劳动合同案例。

 

值得一提的是,如前文两位仲裁院院长所言,人社部发文中重点提到的“用人单位应保证电子劳动合同的生成、传递、储存等满足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确保其完整、准确、不被篡改。”点明了可信电子证据的重要性,意味着企业、政府机构都需要借助更多技术手段,保障签约后的处置有序进行。

梅臻介绍,“实槌”可信电子证据平台可实现电子合同签署、存证、司法鉴定、争议纠纷在线处置等环节的全流程线上处理。

 

在存证端,法大大“实槌”平台可结合用人单位电子劳动合同的实际签约场景,由公证处实时进行前置取证并固化,在确保电子合同的生成、传递、储存等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同步校验签约双方的身份主体、签署意愿及流程,确保劳动合同签署环节所涉及到的证据链完整、准确、不可篡改且真实有效,全方位确保企业用工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实槌”系统还提供了便捷的实时公证、出证管理后台,在确保电子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同时,也为用人单位提供高效的纠纷处理支持。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理事会常务副理事长、法学博士白永亮则认为,一方面,劳动合同管理是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载体,当具有人身属性的劳动合同可以允许电子签名,那么人力资源管理的各个环节电子签名均没有法律障碍,人力资源管理全面“线上化+无纸化”办公时代到来;另一方面,电子劳动合同以点带面,将加速智慧人社,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智能化与信息化。

随着政策的逐步落实和细化,以及各单位和企业的正确应用,电子劳动合同优势将越发明显——预防和化解劳动合同电子化的用工风险,提高企业电子劳动合同管理水平,助推深化人力资源服务的“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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