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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引导社工人才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点击次数:2017-08-25 09:26:25【打印】【关闭】

本报讯(记者 李澈)民政部、教育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用的指导意见》。《意见》围绕&ldqu

本报讯(记者 李澈)民政部、教育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用的指导意见》。《意见》围绕“引导家庭尽责、充实基层力量、注重因地制宜、强化专业作用”的原则,提出了一系列支持引导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政策措施。

《意见》明确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的主要任务:一是协助做好救助保护工作。协助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家庭随访,协助做好对无人监护或遭受监护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疏导,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链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公益慈善资源。二是配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协助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法制宣传和家庭暴力预防教育,配合调解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矛盾,引导外出务工家长关心留守儿童等。三是积极开展社会关爱服务。协助中小学校和农村社区做好安全教育,协助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提供社会融入服务,协助做好农村留守儿童不良行为临界预防等。

针对农村地区社会工作专业力量薄弱和留守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机制不完善的问题,《意见》提出以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为重点,加大农村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使用力度。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积极培育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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